各协议采购供应商、供货商:
按浙财采监函〔2017〕1号文件要求,我省自2017年7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政采云”平台系统。根据省财政厅安排,省本级将自4月1日起全面使用政采云平台系统。
目前,“政采云”协议采购业务交易模块已在省级31个部门中试用,商品维护审核模块已上线实施。现决定于4月1日起停止使用原浙江政府采购网协议采购系统所有功能模块,相关协议采购操作全部切换到“政采云”平台中进行。请政采云平台抓紧将原浙江政府采购网协议商品及供货商相关数据在3月31日前迁移到政采云。各协议采购供应商及供应商尽快按“政采云”平台入驻规则完成账号验证或注册登录等准备工作,从4月1日开始在“政采云”平台中维护协议商品有关信息。原已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可用原账号、密码进行登录,验证后即可进行各项操作;临时注册或尚未在省采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尽快完成注册或申请相关工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参加协议采购相关活动。
各供应商在注册或验证中遇到问题,可访问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政采云首页-帮助中心-视频文档-文档下载”下载有关操作手册;或电话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各供应商进行商品维护或供货商报价遇到问题,可访问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政采云首页-帮助中心”下载有关操作手册或电话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另,浙江省2017年协议供货招标入围工作具体时间见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通知。请政采云公司加快入围系统开发步伐。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