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关于浙江工商大学科创大楼(产教融合基地)项目桩基检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7日 浏览:3856次

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工商大学委托,就浙江工商大学科创大楼(产教融合基地)项目桩基检测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编号:CGZX(CS)-2023-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浙江工商大学科创大楼(产教融合基地)项目桩基检测

三、预算金额(元):180000.00

四、最高限价(元):180000.00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项目类型:非政府采购

七、采购项目的概况:

序号

标项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最高限价

(万元)

备注

1

浙江工商大学科创大楼(产教融合基地)项目桩基检测

浙江工商大学科创大楼(产教融合基地)项目桩基检测,总桩数为149根,具体要求:

1.静载试验测试方法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其中φ800(抗压桩基承载力测试极限值3800+150KN)1根(抽测),φ800(抗压桩基承载力测试极限值8300+150KN)3根(抽测),φ900(抗压桩基承载力测试极限值10400+150KN)2根(抽测),φ800(抗拔桩基承载力测试极限值1600+80KN)2根(抽测),静载试验桩位置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结构专业图纸;

2.φ800及φ900的桩采用声波透射法检测桩身15根(抽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0%);

3. 小应变动测数量为149根(普测)。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18.0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建(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型企业(符合要求的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对应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证书、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专业的检测人员岗位证书;

(3)本项目允许符合以下规定的联合体参加投标:

①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不超过二个,且双方均符合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1条、第2条规定;

②提交有效的联合投标(响应)协议书,明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4)本项目允许分包,要求如下:

①分包承担主体均须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型企业并且符合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规定;

②提交有效的分包意向协议。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时间:2023年0327日至2023年041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3.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将上述资料发送至邮箱956341668@qq.com(刘工)后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

十、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0410093000秒(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十一、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410093000秒(北京时间)。

十二、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受理地点: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联系人:刘敏;联系电话:0571-87981527。

3.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多次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只受理该供应商的第一次有效质疑。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5.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7.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工商大学

地 址:杭州市钱塘区学正街1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28877563

质疑联系人: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28877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先成、曹剑斌、陈敏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56386096、18167180173

质疑联系人:刘敏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981527

附件信息: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9328066&utm=app-announcement-front.157304de.0.0.86a96e00cc6411ed82aadbdb2563a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