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告

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工商大学2023-2025年度修缮工程监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1日 浏览:1590次

一、项目编号:CGZX(GK)-2023-006

二、项目名称:浙江工商大学2023-2025年度修缮工程监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此处填写单项工程合同价的费率):1.25(%) 杭州中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华中路208号华丰大厦601-1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浙江工商大学2023-2025年度修缮工程监理服务 浙江工商大学2023-2025年度修缮工程监理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顾吟,钟明荣,邵曾梅,汪建荣(采购人代表),朱文鸣

、开标情况

标项1

、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杭州中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67.0 64.5 69.5 67.0 58.5 65.3 20.0 85.3
1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73.5 64.5 69.5 61.5 59.5 65.7 17.24 82.94
1 正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0.0 64.5 69.5 63.5 60.0 63.5 18.52 82.02
1 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3.5 64.5 73.0 72.0 63.0 69.2 10.0 79.2
1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0.0 64.5 64.0 61.5 67.5 63.5 15.63 79.13
1 浙江广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6.0 64.5 63.5 72.0 59.0 65.0 13.89 78.89
1 浙江永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0.0 64.5 62.5 66.0 58.0 62.2 15.06 77.26
1 浙江南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0.0 64.5 61.0 52.5 60.0 59.6 16.23 75.83
1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50.0 59.5 56.0 55.5 59.5 56.1 18.94 75.04
1 杭州同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9.0 64.5 61.0 52.5 60.0 59.4 15.15 74.55
1 浙江城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6.0 53.0 55.5 55.5 55.0 55.0 13.51 68.51
1 浙江正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5.5 60.5 56.0 51.0 62.0 57.0 10.82 67.82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5000元计费收取。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在响应文件中出具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工商大学

地 址:杭州市钱塘新区学正街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老师、钱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28877852、0571-28008656

质疑联系人: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28877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先成、曹剑斌、陈敏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56386096

质疑联系人:刘敏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981527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LGVmFNX1T3UX%2B9dxuRB0Xw%3D%3D&utm=luban.luban-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1.382b48b0102111ee9dc1f99c781e55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