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中心管理平台停止使用的通知
省级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本级所有单位全面应用“政采云”平台的通知》,2017年4月起全面应用“政采云”系统,采购中心管理平台将停止使用,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即日起,采购中心管理平台中不再接受新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
2、11月底采购中心管理平台将全部关闭、停止所有系统操作。请各采购单位抓紧做好已完成项目的备案工作。已在采购中心管理平台中完结的历史数据,各单位仍可查看。
3、关于已经进入采购流程尚未完结的确认书(在途项目),采购单位可继续在采购中心管理平台中进行操作,采购失败需重新采购的,原则上由采购中心经办人联系政采云驻点人员转入政采云平台进行采购,无法转入政采云平台的可在原系统中重新组织采购。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