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工商大学食品致敏安全与控制公共服务平台设备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07日 浏览:5468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浙江工商大学委托,就食品致敏安全与控制公共服务平台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交易方式,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0625-20218216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

要求、用途

允许进口

备注

1

冷冻干燥机

1

55.75

详见招标文件


高压蒸汽灭菌器

1

详见招标文件


天平

2

详见招标文件


pH

2

详见招标文件


超低温冰箱(进口)

2

详见招标文件


4℃血液样品保存箱

2

详见招标文件


-20℃保存箱

2

详见招标文件


冷藏冷冻箱

1

详见招标文件


旋转蒸发仪(进口)

1

详见招标文件


液氮罐(进口)

1

详见招标文件


超净工作台

1

详见招标文件


均质器

1

详见招标文件


涡旋震荡器

3

详见招标文件


涡旋震荡器

4

详见招标文件


微孔板迷你离心机

1

详见招标文件


低温培养箱

2

详见招标文件


手持电子连续分液器(进口)

1

详见招标文件


离心机(进口)

1

详见招标文件


离心机(进口,核心产品)

1

详见招标文件


2

Zeta电位粒径测定仪(进口)

1

144.25

详见招标文件


全自动生长曲线分析仪(进口)

1

详见招标文件


磁珠分选器(进口)

1

详见招标文件


单细胞悬液制备仪(进口)

1

详见招标文件


液相色谱仪(进口,核心产品)

1

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截至投标截止日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5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的期限和方式:

1.获取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2. 获取方式:

1)在线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4.招标文件费用:不收取

5.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截止时间:2020527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址: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31307开标厅。

.开标时间:20205279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31307开标厅。投标人在线参加开标。

十一.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十二.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纸质)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 1404

联系人:喻胜良、孙荣

联系电话:0571-858602410571-85860270

4.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浙江省财政厅采监处;联系电话:0571-87057615

5.采购人名称:浙江工商大学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方法:0571-28008652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老师13732289140

6.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

联系人:吴东嶂

联系电话:0571-85860825

传真:0571-85860230

 http://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6635604